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360全景、记录仪、外饰改装件招标公告

返回

厦门信达国贸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国贸汽车”)是中国汽车流通行业经销商集团百强企业。

信达国贸汽车立足于传统汽车4S店业务,构建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汽车服务生态圈,业务范围涵盖新能源汽车服务、二手车经销及出口、应急装备、平行进口车等领域。截至2023年末,公司拥有汽车经销4S门店、新能源体验中心及钣喷中心共52家。主要经销包括宝马、奥迪、雷克萨斯、特斯拉、玛莎拉蒂、凯迪拉克、英菲尼迪、阿尔法罗密欧、红旗、大众、丰田、本田、智己、问界、智界、奇瑞星途等28个品牌,是福建省区域龙头汽车经销商集团之一。

基于业务发展需要,信达国贸汽车针对360全景、记录仪、外饰改装件将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方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 360全景

1.招标范围

1.1招标产品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360全景(投标单位产品须覆盖全品牌产品)

全品牌为:宝马,奥迪,雷克萨斯,MINI,凯迪拉克,红旗,英菲尼迪,赛力斯,奇瑞星途,ICAR,丰田,日产,东本,广本,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福特,别克,现代等。

1.2项目完成时间或周期:中标后签订一年采购合同

1.3项目供货及服务地点:信达国贸汽车旗下所有4S店(保利汽车除外)

2.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规合法发票后的120天内转账付款

3.投标方确认方式

公开发布+资质评审确定合格投标方,邀请合格投标方参与投标。

4.投标方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成立时间超过2年;

4.2 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4 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 近3年内参加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关联公司采购项目或其他招投标项目时,无重大违规记录、被处罚记录及违约行为,且未发生诉讼/仲裁司法案件;

4.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8 销售或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9 投标方必须是360全景厂家生产商,或获得品牌方或生产商指定参与我司竞标的唯一授权服务商;

4.10 投标方必须具有投标项目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专业的服务队伍和市场开发能力;

4.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担保

5.1 投标方须按要求向招标方提交一笔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不计息。

5.2 任何时候,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有权解除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全部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投标方应予赔偿:

5.2.1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方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5.2.2 投标方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方串通投标、向招标方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等)、投标方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的;

5.2.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2.4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5.2.5 近3年内投标方参加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关联公司采购项目或其他招投标项目时,在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记录或违约行为,或发生诉讼/仲裁司法案件的;

5.2.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处于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2.7 投标方违反在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等)中作出的其他保证与承诺的。

6.资料预审

6.1预审提交资料

意向投标方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mcc@xindeco.com.cn

★投标方需在邮件中注明投标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投标事宜。

①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及投标方简介:包括公司资质及品牌、场地、业务概括、人员构成、经营优势等信息(500字以内,加盖公章);

②投标品牌及工厂简介:重点介绍品牌历史、知名度、目前合作的主机厂或24年百强经销商集团等信息(500字以内,加盖公章);

★可结合①②额外提供详细介绍投标企业、生产厂家、产品特点、集团及主机厂合作履历等综合性介绍文件(PPT 或 PDF 版本);

③工厂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⑤投标品牌商标注册证书(加盖公章);

⑥投标方信息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二);

⑦3C认证或CQC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高新技术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ISO9001认证、16949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⑩企业合作模式说明(提供2023年与24年百强经销商集团合同首末页+发票扫描件 ,证明材料须备注“客户集团名称+2024年百强经销商排位”,合同与发票需体现360全景相关信息,其他信息可隐藏加盖公章);

⑪生产厂家关于产品及品牌参加2024年信达国贸汽车集团360全景招标供应商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和服务商公章)。

6.2意向投标方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7月16 日12时。

6.3招标联系人:李经理136-0093-7020。

招标项目二  记录仪

1.招标范围

1.1招标产品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记录仪

1.2项目完成时间或周期:中标后签订一年采购合同

1.3项目供货及服务地点:信达国贸汽车旗下所有4S店(保利汽车除外)

2.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规合法发票后的120天内转账付款

3.投标方确认方式

公开发布+资质评审确定合格投标方,邀请合格投标方参与投标。

4.投标方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成立时间超过2年;

4.2 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4 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 近3年内参加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关联公司采购项目或其他招投标项目时,无重大违规记录、被处罚记录及违约行为,且未发生诉讼/仲裁司法案件;

4.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8 销售或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9 投标方必须是记录仪厂家生产商,或获得品牌方或生产商指定参与我司竞标的唯一授权服务商;

4.10 投标方必须具有投标项目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专业的服务队伍和市场开发能力;

4.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担保

5.1 投标方须按要求向招标方提交一笔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不计息。

5.2 任何时候,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有权解除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全部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投标方应予赔偿:

5.2.1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方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5.2.2 投标方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方串通投标、向招标方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等)、投标方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的;

5.2.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2.4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5.2.5 近3年内投标方参加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关联公司采购项目或其他招投标项目时,在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记录或违约行为,或发生诉讼/仲裁司法案件的;

5.2.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处于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2.7 投标方违反在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等)中作出的其他保证与承诺的。

6.资料预审

6.1预审提交资料

意向投标方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mcc@xindeco.com.cn。

★投标方需在邮件中注明投标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投标事宜。

①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及投标方简介:包括公司资质及品牌、场地、业务概括、人员构成、经营优势等信息(500字以内,加盖公章);

②投标品牌及工厂简介:重点介绍品牌知名度、品牌优势,目前合作的主机厂或24年百强经销商集团等信息(加盖公章);

★可结合①②额外提供详细介绍投标企业、生产厂家、产品特点、集团及主机厂合作履历等综合性介绍文件(PPT 或 PDF 版本);

③投标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⑤投标品牌商标注册证书(加盖公章);

⑥投标方信息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二);

⑦3C认证或CQC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高新技术企业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ISO9001认证、16949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⑩企业合作模式说明(提供2023年与24年百强经销商集团合同首末页+发票扫描件 ,证明材料须备注“客户集团名称+2024年百强经销商排位”,合同与发票需体现记录仪相关信息,其他信息可隐藏加盖公章);

⑪生产厂家关于产品及品牌参加2024年信达国贸汽车记录仪招标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和服务商公章)。

6.2意向投标方资料提交截止日期:2024年7月16 日12时。

6.3招标联系人:李经理136-0093-7020。

招标项目三  外饰改装件

1.招标范围

1.1招标产品及相关服务主要包括:外饰改装件

全品牌系列产品:电动/固定踏板、电动尾门、行李架、下护板、前后护板、中网、前/后保护杠、挡泥板、前后包围、运动套件等(投标方必须覆盖以上所有外饰改装件才具备投标资格

全品牌为:宝马,奥迪,雷克萨斯,MINI,凯迪拉克,红旗,英菲尼迪,赛力斯,奇瑞星途,ICAR,丰田,日产,东本,广本,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福特,别克,现代等。

1.2项目完成时间或周期:中标后签订一年采购合同

1.3项目供货及服务地点:信达国贸汽车旗下所有4S店(保利汽车除外)

2.付款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合规合法发票后的120天内转账付款

3.投标方确认方式

公开发布+资质评审确定合格投标方,邀请合格投标方参与投标。

4.投标方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成立时间超过2年;

4.2 承诺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4.3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资格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4.4 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5 近3年内参加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关联公司采购项目或其他招投标项目时,无重大违规记录、被处罚记录及违约行为,且未发生诉讼/仲裁司法案件;

4.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8 销售或使用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4.9 投标方必须是外饰改装件生产商,或获得品牌方或生产商授权服务商;

4.10 投标方必须具有投标项目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专业的服务队伍和市场开发能力;

4.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担保

5.1 投标方须按要求向招标方提交一笔投标保证金 5 万元,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不计息。

5.2 任何时候,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投标或者中标资格,并有权解除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全部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对超过部分投标方应予赔偿:

5.2.1 除不可抗力外,投标方在投标担保提交后至投标有效期内放弃投标或撤回投标文件的;

5.2.2 投标方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方串通投标、向招标方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等)、投标方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的;

5.2.3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方签订合同的;

5.2.4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

5.2.5 近3年内投标方参加厦门国贸控股集团及其下属关联公司采购项目或其他招投标项目时,在招投标及履约过程中存在违规记录、被处罚记录或违约行为,或发生诉讼/仲裁司法案件的;

5.2.6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或者处于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或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5.2.7 投标方违反在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等)中作出的其他保证与承诺的。

6.资料预审

6.1预审提交资料

意向投标方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发送至:mcc@xindeco.com.cn。

★投标方需在邮件中注明投标单位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沟通投标事宜。

①投标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一)及投标方简介:包括公司资质及品牌

2024-07-10